用户满意度工程(产品、服务、建筑工程等)
发布时间:2023/06/19
1、申报条件
1.1坚持“质量第一”“用户至上”和用户满意为质量最高标准的理念,积极开展“卓越绩效模式”、“用户满意工程”和“讲诚信、反欺诈”活动,企业在社会、市场和用户中有良好的声誉;
1.2贯彻国家质量管理标准,建立企业质量保证体系,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服务,用户服务体系健全;
1.3积极实施用户满意度工程,能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,制定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的具体目标、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,有效运用现代管理工具和方法了解用户需求和满足用户需求,持续改进质量;
1.4严格执行国家“三包”及本行业服务标准的规定,认真处理用户投诉;
1.5产品在国家及质量监督中合格,近两年无重大安全、质量事故;
1.6经第三方用户满意度测评,企业产品(建筑工程)和服务项目用户满意率85%,用户满意度在80分以上。
2、申报程序
2.1企业自愿申请;
2.2秦皇岛市质量管理协会用户部对申报材料审核;
2.3申报企业必须进行第三方用户满意度测评,测评必须按照全国用联办下发《用户满意度测评规范》技术要求开展;
2.4命名表彰并印发奖状、证书。
3、申报时间
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完成申报工作。